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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诊科工作制度
一、
急诊科各部门为密切相互联系的整体,包括院前急救(120)、院内急救、及急诊病房等。几者均构成急诊医疗体系,应“急字当头”,人员、设备、药品均应随时准备就绪,处于临战应急状态,全天候开放。急诊治疗工作应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、整体化、序贯化。
二、
急诊科工作人员,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诊疗技术,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调度的责任心、严肃、认真、迅速、敏捷地救护病人,及时有效地应用急救措施,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如有正当理由需短时间离开时,应有人替班,并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。
三、
护士接诊危重病人时必须要测量体温、呼吸、脉搏和血压,必要时予吸氧等。
四、
急诊病人到院后,值班医师必须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,不得拒绝接诊。
五、
危重病人到院后,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接诊处置。需其他科室会诊时,可先口头邀请会诊,后补写会诊单。需立即手术治疗的严重创伤病人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并直送手术室。同时在转送过程中必须有医生护士陪同。
六、
遇有危及生命的急诊,必须争分夺秒,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医力进行抢救。各科室要积极主动配合,避免延误抢救和抢诿病人的现象发生,任何部门均不允许有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间。病情较重的病人应由急诊值班医师决定收留观察或收住院,急诊病房一般不得收治慢性病人。遇有大批急诊或重大抢救,须多方面配合、增援急诊,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科长报告。以便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协助处理。
七、
急诊科医生、护士要按要求认真写好病历,开好医嘱,写好病程记录,护理记录,注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定期作出病情分析。
八、
严格执行早会、查房交接班及查对制度,急诊及留观患者应在床边交班。急诊病人及留观病人的抢救经过都应及时详尽地进行记录,做到项目完整。字迹清楚,准确无误。
九、
急诊室各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,保证随时可用。由专人管理、放置固定位置,便于使用,经常检查、及时补充,更新整理及消毒。救护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,定时保养、维修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。
十、
遇传染病患者,依照传染病规章处理。
十一、
凡遇有涉及交通、治安等法律事宜的病员,在积极抢救的同时,及时向院总值班报告,由院总值班与有关单位联系。
十二、
所有在急诊科工作的各级人员,都应遵守急诊科制度。
急诊科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
一、
急诊、重症监护抢救是与时间争夺生命,医护人员应急病人之所急,树立“患者至上”的观念,危急的病情就是无条件的抢救命令。工作中应严肃认真,坚守工作岗位,实行首诊负责制,抢救人员不足时,任何在场的医护人员都应不分专业,无条件的参加抢救。对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必须组织健全,明确分工,紧密准确配合,迅速敏捷,随时能投入抢救,同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详细记录及时治疗,抢救结束后应当认真总结经验。
二、
遇有重大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抢救时,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,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。
三、
抢救室或监护室内应有常见危重急症的抢救预案,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常用抢救技术和仪器的使用。
四、
抢救室一切抢救设备及药品要齐全,建立档案,制度要严格。必须实行四固定制度:定数量、定地点、定人管理、定期检查,消毒及维修,要保证各类器材性能良好,应急应用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位置或外借,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,护士长及负责护士每天进行检查。
五、
危急重病人抢救时,在值班医师到达前,护士应酌情预先处理,如吸氧、人工呼吸、胸外心脏按压,建立静脉通道、吸痰、止血等、抢救室护士要做到三熟练:熟练掌握常见病抢救程序、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、熟练掌握抢救药品的剂量和作用。
六、
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、治疗、技术、操作困难时,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,迅速给予解决,口头医嘱要清楚准确,护士在执行时应先复诵一遍,经医生确认后再进行操作,并及时记录。严格执行查对制度,做到三清(听清、问清、看清),严防差错发生。凡经抢救的患者,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,特护记录。
七、
抢救中急救药物的安瓿、输液空瓶、输血空袋等要集中存放,以便统计与核对。
八、
病人经抢救脱险后,需收专科治疗者,应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,预先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准备,由医帅或护士护送到病房并交待病情,病情不允许者应留在原地继续抢救治疗。
九、
抢救伤病员时,家属一般不得入内,必要时可留亲属一人陪护。
十、
重大抢救工作结束后,急诊科组织进行小结,并将其结果向医务科汇报。
十一、抢救室应定期消毒,每日用紫外线或其它方法进行空气消毒两次,地面每日清晨用0.5%过氧乙酸拖擦,抢救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及消毒。
急诊科请示、汇报制度
一、 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,应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报告:
1、
接收大批外伤、中毒抢救时;
2、
在现场抢救,需协调其他科室时;
3、
外籍伤病员、高干病人、英雄模范人物;
4、
有涉及法律问题的伤病员时;
5、
重大抢救需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。
二、 急诊医师遇到危重疑难病症或处理有困难时,应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。
三、 发生医疗差错、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时,值班医护人员应立即向医务科汇报。
四、 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,丢失贵品药品或发现成批药品变质,应及时报科主任、医务科及院领导。
五、 首次开展新技术、新疗法应向科主任、医务科汇报。
六、 增补、修改规章制度、技术操作常规时,应向医务科、院部汇报。
七、 请院外会诊,至院外会诊,接受院外任务,接受院外进修人员等,均需向医务科汇报。
八、 其他应该请示报告的事项。
急诊科急诊留观制度
一、 观察室工作:
急诊科设观察病房,对留观病人要同住院病人一样同等对待。完成急诊观察的各种文书记录,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采取有效治疗护理措施。
护理人员做好各项规范的护理工作,严密观察病情,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,及时处理和报告医生并做好记录。
二、 留观条件:
1、
需要住院,但目前病情不够稳定,一时不能转出者;
2、
不能立即确诊或不够住院条件;
3、
虽已决定住院,但由于各种非医院方面的原因如经济方面的问题。
4、
需进一步观察的病人暂时不能入院的病人。
5、
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。
6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不予留观。
三、 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左右,特殊情况例外,符合住院治疗条件者及时转住院部。
四、 收治医师及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巡视一遍病人,写好交班记录,并在床头交班。
五、 留观病历单需具备以下四项:
1、
门诊病历,当班完成书写;
2、
留观病历,当班完成书写;
3、
病程记录,当班内至少记录一次,严重病人随时记录。
4、 医嘱及护理记录。
六、
对可以离院的病人,回家后仍需继续治疗休息者,给予带药,并于门诊病历中简述留观过程及诊断。需复查者,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及复查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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