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抗菌药物是一类可以消灭或防止细菌生长的药物,需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,不得随意使用。
2、抗菌药物必须按医生指示服用,服完几天或一个疗程后才可停药,切勿在病症减轻时自行停服,以免病原菌变异及产生耐药性,以后再服相同或其他同类抗菌药物时便不再有效。
3、用剩的抗菌药物不要留待下次使用,因为抗菌药物尤其是抗生素有效期很短。过期的抗菌药物不要使用。
4、服药后如有任何不适或过敏反应,如呕吐、腹泻、红疹等,应立即停服并告知医生。
5、一般伤风感冒是由病毒引起,大多数情况下不需服用抗菌药物,但如有细菌感染时,则需服用。
6、怀有身孕或准备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,必须告知医生,因为抗菌药物会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及分泌在乳汁中影响乳儿健康。
7、8岁以下儿童不得使用四环素类药物,18风以下儿童不得自行使用喹酮类药物。
8、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应尽是避免,以防日后发生过敏反应。
9、不要使用别人的抗菌药物,因为虽然病症相似,但并不代表所患疾病相同。这种做法可能会使病者耽误病情,影响康复。
10、如有任何疑问,可直接询问医生或药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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